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要求,2022年度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税收实践、传统方式和创新思维进行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市局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分别于2月28日和11月18日,2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月24日,市局党委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定《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结果整改计划。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东方市税务局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建立纵横联动、部门共管、责任分解机制,齐心协力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正科级)现设13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各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设置法治机构1个法制股,配备1名股长,2名副股长,2名其他人员。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落实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简讯等方式对告知承诺制进行宣传,减少证明材料报送,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文件,重点强调“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避免出现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问题。二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东方市税务局有序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不对清单之外事项进行额外限制,及时组织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自查清理,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任务,逐项确定改革方式、落实改革举措,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完善监管方式、流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后,根据总局和省局要求,东方市税务局结合实际工作,相应出台了实施方案,并通过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委员撰写署名文章、党委委员深入基层宣讲、各党支部(部门)专题学习、青年理论小组撰写主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理解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内涵、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积极配合总局省局,逐步建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 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四是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关系,将所有管户均放在一个虚拟账号名下,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虚拟账号下的待办事项,确保在改革过程中,业务不断,秩序不乱。在税源管理部门现有团队的基础上调整工作职责,设置了风险管理团队、基础管理团队和综合保障团队,三个组的成员不能重叠。根据任务清单,系统自动选择该业务事项团队成员进行任务推送,该事项团队成员登录金三系统进行业务处理,实行了团队运转、任务随机分派的方式,实现税收管理员从“管户”到“管事”的转变。
3.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部署要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自2021年12月10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东方市税务局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推广应用相关工作,强化部门协作,推动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便企利民;积极配合总局、省局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
4.建立多项便民措施,扎实推进办税效率
各分局设ab岗精准对接办税流程,并制作首问责任便利贴提供给纳税人,载明对接人员和业务信息,避免出现“找不到人、说不清楚、办不成事”的情况。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积极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持续推出212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线上线下融合清单。通过“码上办”线上服务平台,拓展掌上办事项清单,可办理52项企业、个体户业务和28项个人业务。升级改造二楼自助办税区,增加自助开票设备,让纳税人享受更便利、更灵活的办税服务。践行“枫桥经验”,组建“初心”税收工作室。加大处理疑难问题和办理时间较长的复杂业务力度,就地化解征纳矛盾,保障纳税人权益和解决急难愁盼。同时将工作室作为潮汐窗口,消化高峰时期业务量,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关注特殊人群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开通老弱病残绿色通道1个,设立老年人涉税受理专窗,为特殊人群提供温情服务。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首席服务专员工作制度。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洋担任首席服务专员,并配备联络员,以服务企业为中心,以首受责任为准则,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开展“政企面对面 服务心贴心”活动。依照《东方市“政企面对面 服务心贴心”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结合税务总局《“诚纳各方建议 聚智落好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走流程、听建议”活动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相关活动。7月14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局领导、特约监督员、税费服务体验师、退税企业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税务部门,全流程体验增值税留抵退税服务。局领导走访留抵退税追回退税企业,对面对听取企业需求以及政策兑现过程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办法,推动留抵退税流程快办快结,政策红利快达快享。三是深入推进经济恢复提振百日大行动。积极扩展税收大数据应用,主动为上下游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产销对接,高效“补链”“强链”,帮助企业轻装前行。受“0801”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容益(海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培育的绣球菌下游产品需求大幅下降,大量订单被迫取消,企业面临巨大的库存压力,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东方市税务局通过问计问需电话走访了解到这一情况,市局党委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联系领导及时跟进,第一时间组织首席服务专员团队下户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与企业充分沟通,依托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利用税收大数据帮助企业精准筛选到全国各地有菌类农产品采购需求的潜在采购商。在东方税务部门的“牵线搭桥”下,容益(海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与北京尧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灯塔市众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实现产销对接。四是全面核实规范性文件。全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经全方位排查、核实,我局未存在影响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6.持续贯彻落实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机制规定开展文件制定工作。按照省局关于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把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为依法治税,建设法治型税务的重要任务,通过及时召开党委工作会议,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扎实开展。经认真细致自查自纠、全面清理,东方市税务局主要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省局以及市政府的文件为主要形式,未存在违规制定文件的情况。
7.健全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执法、管理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员作用,切实帮助我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管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考试报名,考试合格并取得税收执法证件后才允许上岗执法,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市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2022年,我局实施党委议题签报制度,组织召开54次党委会,研究部署,会后,由党委秘书收集归档会议材料;二是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制、会议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对合同审定、税收保全等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工作规则》,积极配合省局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工作,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四是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题研究和决策;建立以法制部门为主导,法律顾问、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的集体决策模式,对讨论和决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对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人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五是严格规范管理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题会等,对会议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并抓好执行,推动决策落地落实,对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秉承治税先治队,治队必从严的原则,优化征管职责、加强执法教育、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推行数字人事、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以提升执法信息公示质效、优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质量、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目标,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各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9.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市局办公楼设置举报箱,在大厅led大屏幕、公告栏等,主动公布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每周查看举报箱,工作时间专人接听举报电话,确保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时受理,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向广大群众公布业务咨询、服务投诉、违纪举报、违法检举等方式及渠道。
10.加强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对基层税源分局开展税收执法违规违纪警示教育2期,开展信息化项目专项整治警示教育1期,坚持用典型案、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把“不敢”的成果转化为“不想”的鲜活教材。关键节点定期组织各部门、税务分局开展案例通报警示教育,2022年组织全局学习通报案例、以案示警共22次,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时时刻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自觉抵制“四风”。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税务通、微信廉政工作群和党建工作群等,推送廉政信息,督促广大税务干部系好廉洁“安全带”,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11.重视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高度重视执法程序,坚持做到行政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权运用准确,执法文书规范,并规范做好行政处罚登记工作,做好痕迹资料的管理。5月31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法律法规库,对内召开动员暨培训会,对外向纳税人进行宣传,确保“双系统”顺利上线运行,2022年已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了53952条执法信息, 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8条。二是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总局、省局工作要求,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三是全面启用执法记录仪,2022年共上传15条有效执法视频记录,此外,按规定时限、内容和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定期定额户核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等执法信息,并及时更新及撤销,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12.完善执法程序遵照省局案卷评查目录及评分标准,严格要求各部门按照征管规范,明确执法流程、环节及规范文书下发及送达制度。推广应用说理式执法文书,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讲究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根据 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清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提升纳税人遵从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防范和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13.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台账,执行好信访工作规定,成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综治维稳应急预案、网络信息安全预案、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项应急处理机制。 14.畅通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宣传,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调解涉税争议事项,在工作定位上变以“我”为中心,转向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加服务等于税法遵从的理念。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增强全社会依法治税的预期和信心,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2019-2022年实现零复议和零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推进全力制约和监督,我局建立办税公开机制,依托税务网站、政府信息网站等载体,对外公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税服务指南、办税流程、税收政策及相关业务信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各个环节,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畅通渠道。加强责任追究落实及警示奇教育,以“内部 外部”相结合,推进全力制约和监督及政务公开。
15.形成监督合力落实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激励税务干部担当作为的精神,确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夯实主动担当作为的思想基础,二是健全支撑担当作为的职责体系,三是培养选拔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四是完善促进担当作为的监督机制,五是落实保障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坚持依规依法给予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16.防微杜渐,抓好作风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做好作风整顿建设督导检查发现作风问题整改工作,姜军周组长主持召开关于做好作风整顿建设督导检查发现作风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全局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大会,我局切实做到查摆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全方位推动问题迅速整改完成。
1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统筹全省税收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等工作,2020年度东方市税务局新录用公务员共有7人通过税收执法考试,2021年、2022年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学习正稳步推进。
18.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发挥外部监督的重要作用,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实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财政局领导、特约监督员、税费服务体验师、企业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税务部门,“沉浸式”体验办税服务,我局也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税务系统特约监督员制度,目前我局共聘请了6名企业法人为特约监督员,自觉接受地方党政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从而促进执法水平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19.建立督办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将抓组织收入、退税减税降费、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列入督办事项,督促责任部门按月填写报送督办单。加强跟踪问效,全年开展督办83次,高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东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审核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类负责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联动、紧密配合、整体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态势。二是严格工作责任。明晰了各部门公开责任及范围,对公开的信息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做到先审后发。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整改,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各类信息公开责任到岗到人,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安全、有效。三是做好平台建设。以网站公开为切入点,依托省局主站,做好本级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日常管理、内容发布、更新维护,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微信公众号,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开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展了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21.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一是我局积极参与市发改委牵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2022年参加相关会议3次,派业务骨干1名参加金椰分平台应用视频培训。二是我局积极对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2年度考核指标完善相关工作,做好自评分及佐证材料收集工作,已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发改委。三是完成2022年纳税信用评价两次。分别是2022年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企业纳税人6192户,其中a级纳税人91户,占比1.47%;2022年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个体工商户纳税人11067户,其中a级纳税人50户,占比0.45%,评价结果都已发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积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力配合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二是稳步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成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工协作,加快推进专票电子化进程。三是加强税务系统操作培训,配合总局、省局系统升级,加快智慧税务建设进程。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分局、各部门责任人为小组成员,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力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创新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沿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重点突破。
2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遵循《职责规定》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总体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2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市局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制定“法治基础建设” 绩效考核指标,对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制定考核标准、扣分规则,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以绩效考核传导压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贯彻落实数字人事“1 9”制度,在工作中以制度考核,以制度评价。
24.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和执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局长带头讲法治课和党课,领导班子参加上级组织的法治讲座和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年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法述廉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学习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不断增强干部法治观念。
25.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成就。2021年-2022年,我局均通过门户网站“欧洲杯手机投注的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二是积极参与政法建设。领导带头,号召全体税务干部积极参与市政法委的学习、宣传工作,全力配合东方政法栏目、微博、公众号学习、宣传,2022年,东方政法在全省微信、微博等政法媒体影响力评选中均取得第2名的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不小的距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别职工思想认识不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自觉性,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针对性不够强,素质不够全面,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宣传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开展宣传教育时,采取的措施呈现单一或普遍性,导致宣传和普及面不够广,针对的群体也不够精准。三是日常开展法治建设,资料分类不够明确、归集不够及时,导致总结归纳时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要求,2023年我局将始终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一步落实法治税务建设:(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国家宪法日”、“普法进校园”、“普法进乡村”、“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影响更深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二)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力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领学,干部积极参与的教育培训理念,采取多种手段,强化学习培训效果,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监督融入税收治理,强化“两权运行”管理,切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高征管质效,为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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