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局海口市税务局网站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指导下,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为依据,以推动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创新监管方式为目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税收征管改革、海口经济发展、政府公信力建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规范完善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理顺和完善市区两级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之后,组织专题培训,将新条例学习纳入培训课程。邀请省局专家为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解读新条例,并答疑解惑,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3.加强公开基础管理。一是根据《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税总办发〔2020〕3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琼税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关于印发<海口税务外网网站栏目运维责任分工><海口税务内网网站栏目运维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流程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不脱节。
4.强化绩效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编制成绩效考评指标,纳入海口市税务局绩效考核工作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及时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
一是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开展政策解读。以服务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切实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稿“三同步”要求,大力开展税收政策、征管方式和纳税服务等措施解读宣传。运用微电影、漫画、动漫、图解、视频、音频、h5等新媒体方式,强化多媒体解读,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税收政策的普适性、通俗化解读,全年制作新媒体原创宣传作品48篇,多篇作品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海南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和海南省共青团等媒体平台转载。
二是线上线下全面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省市级新闻媒体刊发税收宣传报道,2020年度向各级新闻媒体推送420篇文章,其中策划推出《海口税务:以为民之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重磅!8月其海口开启“白名单”发票申领“免检”模式》等创新便民举措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加强政策辅导,分级分类开设咨询室、纳税人学堂,邀请税务干部、专家学者、专业涉税服务从业人员等全方位、多角度阐释政策,全年累计开展政策宣传94场,覆盖7228人次。
三是提供便捷高效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12345海口市政府服务热线、12366热线、海南省税务局网站海口局子站,海口市政府网站、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咨询渠道。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助力税收政策落实
1. 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健全公示信息日常更新和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完整、准确公开36项执法信息项目。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示,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办税流程、文书格式等,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执法信息204011条,充分规范税务系统执法行为和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对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2.推进税收政策公开。以减税降费政策公开、“放管服”信息公开、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公开为重点,大力开展税收政策公开和宣传。通过纸媒、网媒、广电媒体刊发税收政策新闻报道,举办纳税人座谈会,开展进商圈、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等 “六进”税收宣传活动,设立“1 1”工作咨询室解决特定人群关切,开展多轮税收政策辅导,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加强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办税服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公开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二是开展纳税信用评价,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通“纳税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三是加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的组织领导,为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4.拓宽宣传公开渠道。围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局紧扣“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以全面推进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非接触式”办税宣传辅导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税收宣传月各项宣传活动。一是优化“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目,开辟“抗疫专区”,分设“防疫政策”“视频培训”“非接触式办税”板块,其中:“防疫政策”板块收录最新疫情防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及解读;“视频培训”板块植入16期“线上纳税人学堂”,分税种、有重点,详解各项优惠政策适用条件和实操方法;“非接触式办税”板块按“电子税务局注册”、“信息查询”、“申报纳税”等10类业务功能进行分类,指导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抗疫专区”极大便利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询政策、办税缴费,受到纳税人、缴费人一致好评。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渠道广泛开展纳税人(缴费人)辅导培训需求调查活动,了解纳税人需求、意见和建议,以需求为导向,改进宣传辅导工作,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三是借助12345热线和椰城市民云两个海口城市管理平台,扩大网络宣传力度。与12345热线建立联络机制,不定期推送新政更新12345知识库,通过12345热线对减税降费进行宣传,共计更新12345知识库问答814条。同时与椰城市民云合作,链接“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的 “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社保专题”专栏,让更多社会大众知晓。
(四)聚焦政务服务,推进非接触办税,规范网络平台建设
1.制度创新,提质增效。海口市税务局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先后创新推出“无税不申报”制度、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即办注销”“容缺注销”、发票申领“白名单”纳税人按需供票、即时办结,不断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征纳质效,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发票申领“白名单”制度入选2020年第十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
2. 发展线上线下办税服务。海口市税务局重点打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品牌,推行“最多跑一次” 涉税事项146个、拓宽“非接触式”网上办和线上线下融合办事项至230个,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3.规范网站建设。推进基层税务机关主动公开目录建设,紧紧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宣传内容,及时发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口局子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860条。
4.推进新媒体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和管理,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的“能约、能办、能查、能问、能看、能学”的“六能”品牌已成功打造。目前纳税人可以享受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提供的“问题时时问、政策时时查、宣传时时看、事项时时约、业务时时办、知识时时学”的7*24小时不间断纳税服务。2020年 “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322期,合计1348篇文章,粉丝总数为406,654人,较2019年增长35.0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2 |
173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56 |
11196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1 |
11836 |
行政强制 |
0 |
5 |
50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248384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 |
法律服 |
其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私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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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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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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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诉讼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
总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国家税务局海口市税务局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社会公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人员配备和业务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社会公众参与度还不够。
2021年,国家税务局海口市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部署,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的培养、激励、考评和管理,有计划地开展相关培训,形成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专业化队伍;二是加强征纳互动与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易懂方式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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