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南开了一家小公司,请问支持疫情防控政策中,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有什么优惠规定吗?
答:有的。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南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至2020年12月底。
中小微企业判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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