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
结束时间:2021-12-07
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上述四项非税收入的职责划转和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网址是:http://hainan.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邮政编码570125),并在信封上注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反馈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