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箱
本年受理量:16 本月受理量:1 本周受理量:1
- 受理范围
接受涉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系统工作人员廉政方面的举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纪检组受理。
- 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违规违纪事实和证据;
2.举报人提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人根据自愿原则,可采取署名举报或匿名举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举报中心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4.举报人需要答复的,请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9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进行实名举报;
5.投诉人若有更为详细的证据材料不便通过网上反映,可以与“0898-66509310”电话联系或将证据材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纪检组,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邮编:570125;
6.请妥善保管您的受理号和知情密码,以便于查阅受理情况。
- 举报内容
- 被举报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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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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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列表
受理号 | 标题 | 处理情况 | 受理日期 | 答复日期 |